群死群伤事故屡发,农村自建房安全应如何
作为近年来的安全短板问题
农村自建房群死群伤事故屡见不鲜
整理近年相关事故案例可以发现
火灾和坍塌
是农村自建房事故的主要类型
自建房起火风险主要问题:
明火源风险、电气火灾风险
以及可燃物风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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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柘城县“6·25”火灾事故
年6月25日3时,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远襄镇北街一家武术馆发生火灾,已造成18人死亡、11人受伤。
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显示,该建筑为自建房,房主兼经营人对建筑进行过多次改建,并存在无证办学情况。
广西百色市“8·5”火灾事故
年8月5日05时许,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太平街隆平巷79号民房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,造成6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47.33万元。
起火建筑位于百色市右江区太平街隆平巷79号,为自建房。地上有5层,在年时曾改建。
广西桂林市“5·5”火灾事故
年5月5日6时许,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西龙村一民房发生火灾,造成5人死亡、6人重伤,32人轻微受伤。
据悉,事发建筑位于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北侧,为村民自建房,后该建筑被承租人作为公寓对外月租。
自建房事故夺走太多人命了!
自建房隐患排查工作
已经在广西开展
“为什么要全面彻查自建房?”
“下店上宅、前店后宅”自建房
是典型的集生活、经营、仓储
多种功能于一体的“三合一”场所
这类场所安全隐患大
极易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
自建房有哪些消防隐患?
我们又如何进行安全措施?
消防安全隐患
1
多数是违法建筑,设计不规范,结构不合理
很多“三合一”建筑根本未经建设规划部门统一规划、未经有关部门防火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,从头到脚就是违法的产物。建筑耐火等级低,多为住宅、出租屋改变用途,还有的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。
2
产权不明,责任不清
很多“三合一”建筑都存在多家使用、多家法人的现象,这势必造成产权不明、责任不清的问题。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就表现在各使用单位各行其是,无专门人员负责消防安全,管理非常混乱。
3
业主管理水平低,忽视消防安全
业主根本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,未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,不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。同时,从业人员也未经消防培训教育,消防意识缺乏,一旦发生火灾,很难成功逃生自救。
安全措施
1.严格控制使用性质
在具有甲、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、储存、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严禁设置住宿场所。
2.防火分隔措施
应釆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.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。当墙上确需开门时,应采用常闭式乙级防火门。
3.逃生疏散措施
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。场所内的疏散门应釆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,并应确保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。场所内的外窗或阳台不应设置金属栅栏,当必须设置时,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。
4.火源控制措施
“三合一”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、存放液化石油气和烟花爆竹、油漆、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。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釆取防火分隔措施。所有的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,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、阻燃塑料管等。
5.严格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
建筑物的吊顶、墙面等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,室外广告牌、遮阳棚等应釆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,且不应影响房间内釆光、排风、辅助疏散设施的使用、消防车的通行乙级灭火救援行动。
6.严格落实技术防范措施
在疏散走道、住宿部分、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、疏散楼梯的顶部应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。场所内应配置灭火器、消防应急照明灯。
原标题:《群死群伤事故屡发,农村自建房安全应如何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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